香烟吧提醒您,吸烟有害健康,网站仅在普及香烟品牌与香烟价格等相关内容。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香烟资讯

真品卷烟非法流通治理 涉案真品卷烟如何价格认定!

发布时间:2019-07-16分类:香烟资讯来源:用户投稿网站:www.yan8.cn

执法实践中,涉案真品卷烟的价格认定与处理一直是困扰执法人员的疑难问题,涉及到查清销售价格的标准认定、没收卷烟入网销售、其他执法机关委托处理涉案卷烟等方面。同时,涉案卷烟价格认定与处理的规定分散于多个文件中,客观上也给执法人员学习应用带来不便。本文将对涉案真品卷烟的价格认定与处理程序进行系统梳理和归纳,以帮助执法人员正确认定涉案真品卷烟的价格,准确实施处理程序。

一、涉案真品卷烟的价格认定

涉案真品卷烟价格认定的主要依据为《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国烟计〔2011〕73号)。执法实践中,通常区分为能够查清实际价格和无法查清实际价格两种情形。

(一)能够查清实际价格

国家局法规司发布的《关于专卖执法活动中若干问题的参考处理意见(三)》(以下简称“《参考意见(三)》”)规定,执法过程中能够查明法条中直接表述的涉案金额的(如:进货总额、违法销售总额等),应当直接按照查实的涉案金额计算案值。根据这一意见,执法机关在查办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无证批发烟草制品、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等违法行为时,应当按照查实的实际进货价格或者销售价格来认定涉案金额。

由于相关司法解释、国家局文件规定并未明确“能够查清实际价格”的具体标准,实践中执法人员往往对此把握不清。从证据确实充分的角度考虑,“能够查清”的标准应当确定为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即有关进货或销售价格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为例,只有当事人陈述、销售方提供的证言、账册记载等能够相互印证,方可认定“能够查清实际价格”。

关于当事人陈述的价格是否能够直接采信的问题,国家局法规司在《参考意见(三)》明确,执法人员应当针对案件具体情况,根据询问笔录、销售台账以及其它相关证据资料综合判断,从而确定是否能够作为案件事实予以认定。因此,执法机关不能仅根据当事人陈述这一单一证据对进货价格或者销售价格作出认定。执法实践中,仅当事人陈述涉及到价格的,应当认定为无法查清实际价格。

(二)无法查清实际价格

国家局法规司在《参考意见(三)》中明确,不能直接查明实际进货或者销售价格的,应当依据《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中的价格认定办法计算案值。具体讲,《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又细分为所查获的真品卷烟在本省在销卷烟价格目录之内和不在本省在销卷烟价格目录之内两种情形。

1.在本省卷烟价格目录之内。在查获地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准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销卷烟价格目录内(包括国产和进口)的卷烟,由查获地的省级局按照本省(区、市)零售指导价格出具价格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机关应为省级烟草专卖局,且应当加盖省级局公章。

2.在本省卷烟价格目录之外。在查获地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准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销卷烟价格目录之外、但在全国在销卷烟价格目录内的卷烟,由查获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该品牌(规格)的全国统一批发价格基础上,按10%的批零毛利率推算零售价格并出具证明。

3.套码或者重码的卷烟。专卖部门在执法实践中查获的工业公司生产的套码或者重码卷烟,经过鉴定为真品卷烟的,鉴于该卷烟品牌或者规格不在全国卷烟在销价格目录内,应当按照无法查清品牌、规格来计算零售价格,即由查获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在本省(区、市)上一年度在销卷烟价格目录内卷烟的平均批发价格的基础上,按10%的批零毛利率推算零售价格并出具证明。

二、涉案真品卷烟的处理程序

执法实践中,涉案真品卷烟的处理主要涉及到强制收购、依法没收、其他机关委托处理等情形。按照国家局规定,烟草专卖局依法收购或没收的,以及其他执法机关移送烟草专卖局处理的国产真品卷烟,均统称为罚没卷烟。

(一)涉烟真品卷烟的处理

1.强制收购。收购是最常见的涉案真品卷烟处理方式之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1)收购主体。对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时,可自由裁量决定是否予以强制收购。由于近年来真烟非法流通呈上升趋势,且收购后势必侵占本地卷烟市场份额,查获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卷烟予以收购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国家局2015年10月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对可确认来源地的真品卷烟,原则上由流出地烟草公司负责收购, 对数量较少的或市场紧缺的,也可由案件查处地烟草公司负责收购。

(2)收购价格。按照《烟草专卖法》、《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的规定,商业企业收购涉案真品卷烟的价格(含税)按目录内对应全国统一批发价格的70%计算。如果有包装破损等情况,可以酌情降低收购价格,但不得低于全国统一批发价格的50%。

2.依法没收。没收也是较为常见的涉案真品卷烟处理方式,主要适用于无证运输烟草专卖违法行为中,如运输真品卷烟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数量超过100万支,以及伪装运输、抗拒检查、利用特种车辆运输、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等情形。

3.委托处理。委托处理,指的是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对再案件查办或审理中涉及到的真品卷烟,委托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的工作方式。其他执法部门向烟草专卖局移交罚没卷烟的,应提交罚没卷烟委托处理函、行政处罚决定书(刑事判决书)、鉴别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书。

(二)罚没真品卷烟的销售

按照《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的规定,罚没真品卷烟的变价处理实行属地原则,由查处案件或接受其他执法机关委托的烟草专卖局所在地的地市级烟草公司购进后纳入流通渠道。卷烟商业企业根据烟草专卖局出具的指定收购书必须购进罚没卷烟。

1.销售主体。罚没真品卷烟必须由地市级烟草公司通过销售系统入网销售。烟草公司要制定罚没卷烟入网定点销售有关管理办法,按照自愿参与、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定点零售户并加强管理。

2.销售价格。卷烟商业企业依法收购、拍得的涉案真品卷烟,须按全国统一批发价格销售。对于包装破损,不能正常销售的卷烟,以地市级局(公司)为单位,每月单牌号规格小于5万支的,由省级局(公司)核准价格并报国家局备案;每月单牌号规格大于5万支的,由省级局(公司)报国家局核准价格。

3.变卖款项。针对罚没真品卷烟的不同情形,销售后所得款项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1)针对强制收购的真品卷烟,变卖款项属于烟草公司的正常营业收入。(2)对于依法没收的真品卷烟,烟草专卖局应当按照实际收购价格(全国统一批发价格的50%-70%)将变卖款上缴国库,剩余部分属于烟草公司正常营业收入。(3)对于其他机关委托处理的真品卷烟,烟草公司应当按照该品牌全国统一批发价格的50%-70%支付变卖款,由其他执法机关将变卖款上缴国库,剩余部分属于烟草公司正常营业收入。

(三)特殊情形处理

对工业公司生产的套码或者重码卷烟,由于不在全国在销卷烟目录之内,无法入网销售,该品牌、规格卷烟亦属超计划生产,可归入非法生产的卷烟,依法予以销毁。另外,经省级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别检验后,因霉变等原因已丧失吸食价值的卷烟,由烟草专卖局集中销毁处理。

以上便是烟吧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真品卷烟非法流通治理 涉案真品卷烟如何价格认定!的相关内容,大家看完之后是不是对于涉案真品卷烟的相关信息更加了解呢,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点击:香烟新品如何销售 卷烟零售的四点技巧分析!

相关香烟测评:

英国政府拟将吸烟合法年龄提至21岁

英媒称,英国政府正在考虑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改善公共健康,其中之一就是禁止21岁以下的吸烟者购买香烟。 据英国《观察家报》网站3月2日报道,一个有影响力的跨党派议员团体...

泰山硬功勋香烟好抽吗?泰山硬功勋香烟口味测评2020

泰山牌卷烟在山东享有很高的声誉,充分研究国内高档畅销卷烟品牌内在品质优势,提高消费者口味舒适度,用心打造卷烟品质。小编整理了有关泰山硬功勋香烟烟香怎么样的相关介绍,下面...

节后江宁烟草局整治卷烟回收活动 7家涉烟回收店被查

在国人的意识里,逢年过节就是应该走亲访友、维系社会关系,其间自然少不了高档白酒、卷烟的身影。传统佳节中秋期间,就有不少地区出现了高档卷烟供货紧张的情况。而在节...

玉溪中支华叶香烟怎么样 玉溪中支华叶香烟价格及口感分析

“玉溪(中支华叶)”是红塔集团高价位重点标杆形象新品,产品以对烟草本香和红茶本香的极致追求,严苛挑选云南最好的烟叶和茶叶,应用最自然的调香技术,实现了烟香与茶香的完美契合...

外星人烟油评测 外星人烟油哪个口味好

健康电子烟是现在最流的戒烟产品之一,使用电子烟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了,而电子烟中的烟油也是电子烟中最为重要的一点,下面就由烟吧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外星人烟油评测以及外星人...

香烟品牌推荐:

和平(特醇100s铁盒)日本免税版

综合评分:7.5焦油量:10mg

参考价格:¥不详/包;

红双喜(软)

综合评分:2.5焦油量:11mg

参考价格:¥不详/包;

云烟(苁蓉和悦)爆珠版

综合评分:7.5焦油量:6mg

参考价格:¥26 元/包;

万宝路(硬红)亚太免税版

综合评分:焦油量:不详

参考价格:¥不详/包;

娇子(传奇天子·侧开式)

综合评分:7.5焦油量:8mg

参考价格:¥100 元/包;

长寿(硬黄)

综合评分:7.6焦油量:11mg

参考价格:¥20 元/包;

黄金叶(炫尚)牛仔

综合评分:7.4焦油量:7mg

参考价格:¥20 元/包;

ESSE(Compact)Red

综合评分:7.3焦油量:6mg

参考价格:¥不详/包;

吸烟有害健康!香烟吧意在为烟民提供香烟品牌信息、香烟价格查询、科普香烟健康知识为主。

网站所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禁止浏览。网站绝不出售、代售任何烟草制品。

浙ICP备15007768号© 2010-2021 版权所有,违者必究